我今天在我们这儿比较一个繁华的步行街购物的时候,有一个人端着一碗麻辣烫直冲冲的就撞上了我我怀疑他是故意的让他给我道歉,但是他就直接拉着我大喊大叫说是我自己撞上来的,后来也有很多人围观,之后片区的警察就过来了是我们俩违反了治安管理法,但是我自己查看了治安管理法我觉得我们并没有违法,或许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解释吗?请问最新的治安管理法的解释有哪些?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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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包括:一、关于治安案件的调解问题。
二、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
三、关于不予处罚问题。
四、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问题。
五、关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问题。
六、关于取缔问题。
七、关于强制性教育措施问题。
八、关于询问查证时间问题。
九、关于询问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问题。
十、关于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权问题。
十一、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折抵行政拘留问题。
十二、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期限问题。
十三、关于将被拘留人送达拘留所执行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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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已知悉,现回复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了维护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护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建议您直接向警察询问您触犯了哪条规定,并且记住您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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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