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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3年,公司一直都是以每周6天/8小时出勤,周6未按加班计算,而且平时加班费也只是1:1,也未给员工卖社保.我现因这3点不符合相关劳动法已申请辞职。请问我能得到(一年补助一个月工资)这经济补偿金吗?还有因公司违反相关劳动法而我所损失的部分工资吗?请问我现在应该如何操作? 谢谢律师。

劳动纠纷
2006-07-25 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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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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