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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报了一个团出去旅游,本来是想着出去散散心,也过一下二人世界,谁知道在路上遇到了导游带我们强制消费,我们不消费的,他就不把我们的身份证还给我们。请问一下,旅游者应该怎么维权呢?旅游者如何避免过度维权呢?

损害赔偿
2018-05-01 12:03: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旅游法》规定,在旅游途中各个环节遇到的服务和合同纠纷,都可以同时向组团社主张权利,留有证据就可以获赔,不主张为现场解决纠纷耽误行程。现场解决纠纷,一定会影响后面的行程,进一步损害自己的利益,不可避免地还会损害了他人利益。否则,按照《旅游法》第14条、72条规定,这种情况下,旅游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首先权利是需要维护的,只要是合法的维护都不属于所谓过渡维权。商家扣押身份证的行为已经是严重违法了,建议您先立刻报警,请警察到现场处理,然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反映情况,最后以侵权之由起诉该商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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