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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是个医生,但她是在一家企业的医务室上班,和单位签订的是普通劳动合同。 普通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我有两个问题,我姐姐如果发生了医疗责任事故,是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处理还是按照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法来处理? 其实这感觉让我有点很乱,不知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要向单位支付赔偿金,该会赔多少?发竟医疗是个特殊行业和高风险行业。谢谢!!

劳动纠纷
2006-07-22 08:25: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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