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厂里发了,是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以后会在赔偿金里面扣除这几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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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正常发工资。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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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如果这期间的工资发放了,你就不需要主张停工留薪期待遇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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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赔偿总额里面是否包括,没有包括不用扣除这个本来是单位应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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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会扣除的,如果被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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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由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在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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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