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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们单位人事部的经理将劳动合同书发给我看了。说是让我先看一下有什么问题,没有问题明天就去单位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请问一下这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因为这个合同里面没有明确地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劳动纠纷
2018-04-09 08:00: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指劳动者实际履行劳动义务的工作地点,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合同履行地是a地,但是劳动者实际履行工作义务的地点是在b,那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指b。所以,在您的案例中,劳动合同履行地就是你实际工作的地点。
  • 你好,一般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以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 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 您好!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明文规定,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为了确定管辖权。在实践中,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话,一般是以用人单位的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营场所、注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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