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8月入职公司,当时公司规定满一年缴纳社保,于是在2017年10月交上了社保,现在是2018年四月,我在2018年三月时提出离职,现在办停社保需要把四月份的社保也缴纳,公司说四月份的社保个人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都要我来出,请问这样合法吗?2016年8月入职至2017年9月这个期间没给我缴纳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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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你的表述,不合法,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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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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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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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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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积极主动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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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