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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私企的人事主管,之前我怀孕休了产假后公司就一直看我不顺眼想把我辞退,现在我刚刚过了哺乳期,我的老板就跟我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要把我辞退,我明明什么错误也没有犯啊,请问过了哺乳期被辞退公司是不是要给我补偿,要的话是多少啊?

民事相关
2018-04-04 07:21: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妇女怀孕,哺育期间段单位事不能跟琪姐出来动合同的祖国要解除的话,是要给他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工作年限乘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假如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5年,那么相应的给你的经济补偿金就是五个月工资再乘以二,因为是两倍经济补偿金。
  •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你2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

    其实你可以要求继续劳动合同,但是主张经济补偿金好一些,因为单位肯定不用你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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