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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律师。我们家吧,是专门做建筑的。就最近有一个工人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从2楼掉了下来,流了很多的血。我们就把他给送到医院里面去了。医院方面说他这个是6级工伤。那么我们就想问一下这个工地工伤怎么处理呢?

劳动纠纷
2019-02-16 19:30: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地工伤处理的程序是: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谢谢!
  • 你好,依据工伤标准给对方赔偿。
  • 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一、发生工伤以后,应当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去做工伤认定的申请,具体需要的资料有: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如果认为是工伤的,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部门指定的医院去做伤残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评定为级别以后,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和社保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的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 工地上受伤后如果可能认定为工伤,应当依照上述情况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应的工伤索赔。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渠道,无其他途径。  1、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也就是评残;  2、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您好,根据您对工地工伤事项的法律的咨询,鉴于您的情况,所在的建筑公司如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赔偿由保险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协商不成的话,依法维权,谢谢您的咨询。
  • 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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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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