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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签订了一个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真的是自己没有仔细看,后来才知道我们结算工资的方式是按日计算,我想请问一下日工资计算的话,这种方式是怎样的呢?2018年关于日工资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有没有一个标准?

劳动纠纷
2018-05-05 04:43: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2018年日工资计算标准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薪天数=(月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在申请仲裁时你应当提供基本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工牌、上班打卡记录、二位以上的同事证明、你代表公司对外是否签订过合同等;你的工资及补助标准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应由公司提供,否则,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你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上述意见供参考)
  • 你好,按劳动法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加班工资:日工资的折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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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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