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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们以前是深圳总公司调到东莞常平分公司的。那时候我已经做了六年了,公司诱导我们辞工,在常平入职。那些也就算了。现在就是常平分公司在常平的项目到期了,我来常平也有四年了。项目到期公司现在说调回深圳,不回深圳的,全部调往虎门项目部,我们公司是做环卫的。我想请问律师,这种调动合不合理,算不算变相炒人。我不想去虎门,家人都在常平。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就在常平,拒绝调到能要求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8-03-27 17:57: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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