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保安公司派遣到另一家做保安六年了,保安公司与聘请的公司签订的合同五月三十一日到期,我每月底薪是保安公司发的,聘请的公司每月发我的加班费,可是加班费没有按劳动法计算,我每上班时间14小时或15小时,我的证据有聘请的公司的打卡厂牌,有每月发加班费的工资条,有我每天上下班打卡的电脑记录,有每天上班作的笔记,还有人证明我每天上下班的时间。请问我可以向聘请的公司要回我这六年少了的加班费吗?

劳动纠纷
2018-03-17 11:48: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