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师傅退休后被反聘回厂做技术指导,签完合同的第三天,在工作地点被空中广告牌坠下砸伤身亡,广告牌是本厂一职工芮某代理某产品所装设的,场所是本厂无偿给其使用的,并且使用期限已到,厂里已要求其拆除广告牌,由于某种原因没能及时拆除。这种情况下责任人算谁?刘师傅应该向谁索赔?厂里负有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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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也可以要求广告牌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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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封国强律师,请问刘师傅能算工伤吗?他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但受伤原因却不是由于本身的工作造成的,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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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应该是单位、广告牌所有人、使用人,刘师傅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单位在赔偿后可以向广告牌所有人、使用人追偿,刘师傅的继承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广告牌所有人、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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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