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单位工作中突发脑出血,被厂方送至医院,出院后左侧肢体偏瘫。后与厂方沟通时厂方一口咬定父亲为自发性疾病,切不属于该厂正式职工,中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为雇佣关系,厂方没有任何责任与义务。父亲在该工厂工作大约2年,期间没有签署过任何书面合同,前期工资为现金月结,后改为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请问这种情况下父亲与厂方的关系该怎么确定,需要哪些东西,并且厂方对于父亲的疾病有没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
你父亲这个应该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健在的,按照因病待遇处理,治疗费用按当地医疗保险规定报销,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申请一年双倍工资。
-
自身疾病需要医保报销。如果是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
-
按非因工受伤处理,不属于工伤
-
你好,属于工伤,属于劳动关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
-
按照你说的情况,劳动关系可能性比较大,突发脑溢血疾病一般不属于工伤,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医保,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医疗费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