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12年12月1日在单位开始上班,14年1月开始签合同,合同到17年一月到期,但是单位从15年中旬开始交社保。我16年6月自己去上级医院进修,医院不同意,我自己联系进修,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合同17年一月到期,医院没有负担我的进修费,我自己付钱进修,但是医院一直给我交社保,现在进修结束,我不想去原医院上班,医院要求我退还我不在职期间的个人和医院给我交的社保,医院走的时候扣了我一个半月的工资,抵掉工资,要求我付医院一万九千块钱,我应该付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补交以前的社保吗?

劳动纠纷
2018-03-06 16:50: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