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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深圳买的社保,工伤8级伤残,后调到东莞上班,现在买的是东莞社保,是同一家公司,请问:如果和公司解除合同,一次性在就业补助金是按哪里的标准?

劳动纠纷
2018-02-26 18:28: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好,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及专业,现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八级工伤可获得以下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受伤前11个本人工资(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由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3)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本人工资(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发放);(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70元每天标准支付);(6)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标准支付);(7)如为生产安全事故则有精神抚慰金15000元。如公司没有给你购买社保,则所有的赔偿均由公司承担。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电话联系我或者到我律师所当面咨询,以便帮您分析案情、收集有利证据,尽早的由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以及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及帮您争取最大范围的赔偿。
  • 按东莞的标准的。法律规定,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按照你解除劳动关系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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