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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套房屋在成都自己也不经常居住,所以我就这段时间把它给卖了出去,然后买我房子的人把我的房屋给破坏的乱七八糟,并且还是在没有支付完所有价款的情况下。我想请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是怎么样子的呢?要去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才可以生效吗?

房产纠纷
2018-02-14 10:07: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应当适用《合同法》有关解除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约定解除。如果双方约定了约定解除的条件,可以双方合意解除合同。如果不存在约定解除的条件,那么如果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如根本违约、不可抗力等),也是可以解除的。但是,根据您所说的买我房子的人把我的房屋给破坏的乱七八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最后,解除合同不需要登记。谢谢。
  • 您好,关于2018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主要有两种: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分为,在符合合同约定解除条件下可以解除,或者在履行后重新达成一个解除合同的约定。法定解除主要是在根本违约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而不需要办理登记。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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