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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物流发货给顾客,当天给她信息发货了,因为是物流,省内第二天就能收到货的,但是顾客在第四天说没有收到货,我们的物流底单也丢了,(因为第二天就能收到,每天发货比较多,所以底单不会留太久),我们找到发货的物流公司,公司送货员核对地址后说17日有送货到顾客店里,但是顾客不承认是我们发的货,说是其他人发的货,但不提供到底是哪里发的货,也不提供监控当天收到的货是什么货。当天发货还有其他商家的货送到我们家一起发,(做服装批发,发给零售顾客有时是会拼包的,顾客省运费,如果有其他商家给她发货一般都会一起拼包),因为是老顾客,一般是发货后再付款,顾客现在拒绝还款,还要求我们赔偿其他商家的货物,我们有监控证明我们将她的货已经发走,而且我们这边的送包师傅都能证明发往物流公司,(送包师傅凭底单收包费),现在我们要怎样做,才能让顾客承认我们的货已经收到,并且还款?(货百分百发了物流公司的,当天也有我们送货的记录),物流公司有记录,但因为没有底单,所以不能直接证明我们发的货,现在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8-01-26 2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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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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