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号我下班途中我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交警处理的是责任各半,身体3处骨折,右脚踝,脚面,还有尾骨,脚踝处打了两颗钉,开始时候公司给了3个月的病假,因为行走还是很痛第四个月过来继续请病假,医院也开过证明了,公司不给批,非得让事假,而且还非得让我去找主治医生询问到底什么时候能好,去过医院医生也没办法说明到底什么时候能好,也说不准什么时候好,然后公司不给病假,只给事假,还说只能等工伤鉴定下来了才能享受病假的相关事宜,并且只给一个月事假,然后就通知,让我2月11号就要上班,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我该走法律程序起诉他们吗,这样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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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表述的情况,用人单位的行为不当,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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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正常休息,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如需帮助可来电。
追问: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而且已经从住院到现在3个月过去了,工伤鉴定还没有下来,走的都是正常手续,但是公司就是不给病假,只给事假
解答:你好,休假正常提供休假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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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公司应该在30天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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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