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拖欠工资行为,我已决定离职,离职原因写的也是因拖欠工资,但办理离职过程,我属于店长,总经理一直推脱不给当面签字,说让我把东西直接给人事和财务,到时候拿给他签,请问这样做影响我后面仲裁维权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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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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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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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赔偿 可以诉讼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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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风险,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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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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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风险,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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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不提交申请,直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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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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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风险,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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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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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