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8月进入公司,当时还是学生身份,以定岗实习的名义进入公司工作,签订了一份顶岗实习三方协议。约定2017年7月1日毕业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17年3月,因学校要求,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并不是我想要的劳动合同,只是与老板商量好先签订一份应付学校。2017年7月应该正式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了,多次找过老板商谈,只是被拖延了一下。2017年8月老板因意外去世,公司由股东继续运营。期间也找股东们谈过新合同的事情,他们也答应了签订新合同,一直拖延至今。现在他们要辞退我,我可以拿到怎样的经济补偿。我有过多次无故旷工的记录,记录在人事的考勤表上。但这些公司从未处罚过,公司也从来没有公布任何的规定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