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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交房日期(手写),还约定了款到三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否则视同违约需承担房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文本。但是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对方贷款没有下来,我就延迟到贷款下来在交房的。买方说我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让我赔他违约金,上个月贷款下来了对方迟迟不来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应该怎么办是我违约了还是他违约?

房产纠纷
2017-12-07 08:23: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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