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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5.15进入公司,6个月试用期,于11.15号邮件通知转正并加了工资,现在领导告诉我公司岗位撤销,要我自己提辞职干到12.31号走人,暂时没有文件通知辞退信息,我该如何维权?该怎么依据劳动法提出赔偿?年终奖是否能够申请赔偿?公司是否可以以转岗或者调往其他城市不服从管理等无赖操作直接开除,避免经济赔偿金

合同纠纷
2017-12-06 22:07: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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