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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6/3月在成都一家公司实习,2016/7月入职试用,2016/9月转正,2017/5月离职,实习至离职单位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企业OA平台却有三年期合同,还有编号。我想问,算劳动合同吗?不算的话,我申请仲裁双倍赔偿是否已过用工之日一年期?申请赔偿是否可行?

其它综合
2017-11-18 13: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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