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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0月26日,我被xx公司辞退了,理由是个人工作能力很好,但是团队精神欠佳。之前签过一份劳动合同。于9月20日过了试用期,我是否可以要求再补发半个月经济补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7-11-16 15:00: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您可以据此向用人提出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追问:我给江西伏羲打了电话并说了诉求。她说她是厂长,什么东西她说了算,她说我犯了错,我问她我犯了什么错,凭什么辞退我?她又说不上来,并要求我以后别打电话骚扰她。她接受劳动仲裁,上法院等。但是我不知道去什么机构申请?怎么办理?谢谢!
    解答:您可以先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否仲裁您自己考虑,走程序成本太高也太复杂,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询。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公司擅自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鉴于你工作时间未满半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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