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字据,也没有任何口头承若,上班四天老板不断找麻烦,我们不干了,老板不发工资。我们收银员带走了店里的555元公款,但是我们的工资按当时谈的算的话四天是1627元,收银带走了555元公款,警察局可以立案吗?

劳动纠纷
2017-11-12 06:49: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