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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南通市人,女、现年55周岁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2009年8月18曰进入南通市某四星级酒店打工至今,刚开始单位与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没给我缴社保,合同期满后改为劳务合同并取消每月四天休息,取消国家法定假日和年休做,加班不给钱抵休息,最近我从网上看到几起和我相似的几起案利,我需然己超过了退休年龄但我没有享受到保险待遇,而且我一直在本单位上班,应该是劳动合同不应是劳务合月,现我想维权,耍求酒店补缴50周岁之前之.三年的养老保险以50周岁后酒店至今每月四天休息、国家法定假日、年休假`加班工资!现劳动局不受班,请问我想维权找哪个部门?法律支持吗?能得到哪些补偿?谢谢

劳动纠纷
2017-11-07 22:33: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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