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9日入职一家公司从事招聘专员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为2年固定期合同,试用期2个月,顺利的通过试用期转正。近日,主管领导微信我说我招聘成绩不好,绩效考核不合格,如果下个月没有改进就要辞退。
但是我在入职前特意询问了关于绩效指标的事情时,对方没有告知有招聘业绩考核要求,并且所有签订的合同及入职学习资料里也没有。只在7月底的时候突然邮件给我发了一封绩效考核制度。
最重要的是,考核里写到的辞退标准是:联系3个月不达标(E级别),进行1个月的绩效整改,整改后还是E级别的,无偿解约。但是我现在绩效并没有联系3个月不达标。
我想询问:公司能否以绩效不合格的理由辞退我,如果非要辞退我,我是否能拿到2个月的工资补偿。因为听其他员工的消息,公司是因为效益不好经济性裁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