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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工厂上班 不想做这个工作 找老板辞工 老板 不让走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7-10-27 16:24: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发生工资、工伤纠纷的时候能够作为首要证据拿出来用。但是,实际中有些单位违法没有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为对方没要求签也就没重视,所以最后导致双方实际建立的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等到老板过了约定时间不发工资,根本上是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时候,就开始收集证据准备维权,因为没有重要的劳动合同,很多人就担心能不能直接将老板给告了。
    被老板拖欠工资的时候当然可以告了他。但是,在告他之前要保存好相关工作材料,如工资单、工作牌、入职申请表、入职登记表、打卡记录等,待有必要时可以到仲裁委那边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再无法解决,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没签合同――赔偿二倍工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中已经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拖欠工资――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者就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即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当然了,若是被拖欠的工资较多,或者拖欠人数的较多的,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的劳动法专业律师帮忙。现在点击右侧可以立即找个满意的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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