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强迫进行调岗降薪,如果我们不去新岗位公司有权跟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吗?是否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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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应当与职工协商一致。
不能胜任工作与不服从安排是相互矛盾的,不可以同时作为解除的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一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是否属于此情形?
可以电话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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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需要符合很多条件的,一般情况下薪资是不能调低的,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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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要求补偿金,关键是收集好证据进行,具体请来电话详谈,尽快采取措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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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降低劳动者薪酬,否则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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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