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广州靓家居签订装修合同(施工合同),交了部分预付款。但是现在不想装修了,想拿回预付款。对方说违约需要交纳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他们提供过量房和设计的服务,但是设计结果不满意,没有确定施工方案,也没有选材料。不知道怎样处理。
1、取消合同,但是合约约明违约需交违约金。不过合同上面写的合同总价款,附件里面写的是预算总价,两者不一致。不知道怎样降低损失。
2、不取消合同,取回预付款。这样是否有可能?因为是施工前交首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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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如何尽可能挽回损失???而且他们目前只提供了部分服务,还未开始施工,违约金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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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