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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里面有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一条是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请问,这个符合劳动法吗?现在公司要我调动工作地址去别的城市,我不想去,依照这个合同可以申请补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17-09-21 2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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