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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子线路板厂工作两年多了,主要负责给板上印油墨车间里的味道很难闻!一开始接触就皮肤过敏手上出那种小水泡,好痒!厂家也带着去看过,后来严重了就调换了岗位,换到外面慢慢养伤,可最近手部,脚上,膝盖处都出现一坨坨发黑的东西,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这是皮肤过敏引起的后遗症,没法治疗,以后就留在身上了!最好是以后别在接触化学物品!现在我想辞职心又不甘!请问下我这属于工伤吗?作为厂家应不应该给我做出赔偿……

劳动纠纷
2017-09-09 09:39: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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