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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分家另过,并育有两孩子,但和公婆在一个户口本上,房产证也是公公的名字,我想分户,可派出所说没有房产证不给分户,请问这种情况能否分户?

房产纠纷
2017-08-10 10:22: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户籍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应以当地的具体要求为准(需要有单独的房屋产权、经济独立、年满18周岁等条件);  2、分户的条件及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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