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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子干活脚受伤了,住院后老板说他们不管,请问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7-08-10 10:07: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 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以鉴定结论确定的工伤等级结合个人情况享受工伤待遇,最好面谈律??师。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如果能认定工伤,就去申报鉴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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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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