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已经退休,去年5月在一家私人儿童机构负责清洁工作,刚上班第一天就从楼梯上面摔了下来,右脚脚踝三处骨折两处错位,老板当即送我妈妈去医院,一周后进行了手术,今年5月做了二次手术,将钢板钢钉取出,两次手术共花费5万多,但是可以报销意外险,现在他们已经将我妈妈的手续拿走去报销了。但我妈妈现在走路还是一瘸一拐,难以恢复正常,我想咨询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向他们索要后续的补偿,要多少钱是合理可行的呢?情况比较急,望您能尽快回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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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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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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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