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我爸死后,留了点钱,当时我11岁,钱在我奶手,我与我奶生活,2000年,我奶用我爸留的钱,给我买了个单间楼房,当时我年纪小,为子省买产权款,用我奶工龄买的,房证写的我奶的名字,2012年因事我奶归还此房产给我并过户到我名下,我奶由我来赡养,当时立有字据,2000年-2012年间,一直由我奶出租并收取房租,2012年_2017年5年间一直由我赡养我奶,我奶的儿女对我奶不管不问,现在我奶被我姑接走90多天(去的时候是串门),突然向法院起诉说我不赡养我奶,(我并没有不赡养我奶)并要要回此房产或要房产所值全部款,咨询下,可以要回去吗?这个钱我应该付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