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签了合同,开发商说是一个月之内备案,可是到现在,一个月过去了,,还没备案,已经开始交房了,但我的房子交不了。这是谁的责任。有没有可能是,开发商根本就没打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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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当事人反悔的应对、定金返还、合同效力、房屋质量、面积误差、迟延交付(迟延支付)、担保贷款、登记备案、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等问题。
如: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综上,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罚金。赔偿非违约方因为违约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若在合同中约定或单独约定担保责任的,可以一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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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房管局,了解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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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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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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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开发商有没有关于你所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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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房管局,也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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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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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责任,询问清楚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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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