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二手房买卖的卖家(房主),我们已于2017年5.18日在房交所办理了过户手续,并且买方已支付了首付款,中介方告知15工作日银行会放款,现在15工作日已过,银行吃吃没有放款,理由是国家政策商贷紧缩,没有额度,可是我们急需这笔钱购买新的房租做首付,如果逾期未支付首付,新房开发商那边会认为我们违约,扣除我们所交的定金并收回订好的房屋,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就得这么无限期的等待吗?本次额度的紧缩是商贷利率上涨引起的,中介跟我们说,如果买方认可涨价后的利率贷款,银行就给放款,那当时银行受理我们的件儿的时候可是原来的利率,这不是坐地抬价吗?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能去银行要求立刻放款吗?谢谢,请帮我出出主意吧。

房产纠纷
2017-06-16 05:16: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