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向您请教一些关于遗产方面的问题。
我爷爷奶奶年岁很高,爷爷有100岁,奶奶也有93岁了。他们现在和我家一个叔叔住在一套三间房中。这三间房子都属于公房。我爷爷奶奶拥有其中两间公房的产权证,叔叔和他老婆拥有另外一间公房的产权证。 叔叔对我爷爷奶奶长期欺凌,他还想等爷爷奶奶百年之后占有另外两间公房的产权。 所以我想请问律师,对于公房分配问题,遗嘱的设立是不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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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你爷爷奶奶在世时将该房的产权买下,将产权人登记在他们指定的人的名下,在他们百年之后就不会引起继承纠纷,由于是公房,各地的规定不同,购买时可能会涉及到具体问题,但是肯定能够解决,具体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为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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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处分公产房,可按合同法规定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在天津市有些类型的公产房可以遗嘱处分。不过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的行为,应由其自愿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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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