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人,我爸妈结婚时住的我妈家的公房(房管所),后来拆迁我妈家的公房买的2室一厅的楼房。房屋交钥匙后不久我父亲就被车撞死了。新房房本是在我父亲去世后才拿到手(我母亲名子)。
现在我爷爷家要分这房的遗产(我爸的)。我想有没有可能降低我爸在这房的份额,理由一是:新房房产证是我爸去世后才拿到的。理由二是:我父亲由于有残疾所以很长时期拿最低工资,家里主要生活来源是我母亲。可否我母亲在这套房上多占些份额)比如70%。
请问律师我这两个理由有无可能让我母亲在这房上多占些份额。然后再去分我爸的那份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