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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7月买房签合同,约定同年12月30日交房,到现在开发商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我没有收房。今年3月份交了办理不动产费用,证正在办理中。请问我能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吗?还有我现在收房,物业公司要我从2014年7月开始交物业费,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7-06-03 17:15: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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