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2345
我是海淀区**楼业主代表!在2017年5月10日!在居委会组织的协商会议中!物业说,他们在2009年取得了建西苑北里1~2~3号楼下的地下停车库的独立产权!我们全体业主产生质疑!我们业主是2008年3月份相继入住的。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例,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理组织和个人2/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特别声明,业主是2008年入住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是业主的!开发商哪来的产权?
质疑2/国家在2003年12月1
日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没有对地下车库进行特别约定的,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我们业主购房合同里,没有对车库特别约定!依据国家法律,是1-2-3号楼全体业主按份共有!开发商,依据哪个国家法律办理的车库产权?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严查!对北里1~2~3号楼全体业主公示,开发商独立产权证书,是哪年获得的!因为,协商两个多月,物业就是不答应公示车库产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