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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為一家酒家登記做經營人(法人代表)﹐此酒家屬個體工商戶。此家酒家是由兩名港人合股經營的﹐他們給干股給我做報酬﹐我不參與管理。合同如何寫才能保障此酒家出現任何事故責任或經濟責任都不需我負責﹐而是由合股人負責。

经济相关
2006-05-08 06:51: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由于登记所有人是你,所以对外的所有责任均由你承担。这一点在法律上是无法规避的。
    你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他们追偿,也可以考虑让此两个与你承担连带责任,这要依据你们之间的协议。不过,这协议不能对抗其他人,也就是说,名字不可能是白挂全无风险的。
  • 同意楼上观点,如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除有少数情形外,公司只需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不需要以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
  • 无论如何写,你都存在风险,对外债务首先你要承担责任,然后再内部追讨。
  • 不同意楼上观点。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股东,在公司债务需要股东承担时应当承担责任。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如果不是股东,只有当你的行为侵犯公司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得益时,才会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应当在协议中详细写明。至于如何书写合同,建议你找个律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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