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广州户口,于2017年3月19日在佛山顺德北滘与“深业城”开发商签定房屋认购书,交定金2万元,原约定3月28日交首期并办理银行贷款,但佛山于3月24日晚发布限购政策,导致银行暂不受理贷款请求,主要是限购政策中对于执行时点的描述(执行时点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定认购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仍按原政策执行)不够清楚,银行对于政策中的“交付房款”是否一定要交了首期才算,还是只交了定金也算的问题,需等房管局的答复,由于政策未定,本人与开发商在原认购书基础上将交首期的最后期限推迟到了4月9日,认购书中有关于非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不成功情况下不退还定金的条款。目前本人在等开发商通知,在这种情况下,若最终认定不能按原政策(不限购)执行,那么定金是否能退?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