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预购买“苏州**广场”的商铺,购买前向受楼小姐咨询得房率、交房时间等相关问题,售楼小姐承诺2011年年底就可交房。经过考虑后,本人在2011年5月14日开盘当天交付了8万块钱的定金,定下两套商铺。2011年5月19日本人去售楼处交房款并签购房合同,在交房款前本人再三要求先看一下购房合同,XX地产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先交房款后才能签合同,无奈之下,本人先交了150多万的房款,最后XX地产有限公司让我们签订合同时,发现交房时间变成了2012年9月,并且得房率也和之前的承诺不一样,XX地产有限公司存在明显欺诈行为,最后本人拒绝在合同上签字,并要求XX地产有限公司退还包括定金在内的全部房款,但是在我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之前,XX地产有限公司已经把合同网签到了房管局,经过第一次协商后,XX地产有限公司同意退房并退还全部房款,要求我配合注销在房管局的合同备案,2011年6月14日本人配合XX地产有限公司完成了合同注销后,XX地产有限公司突然改口说定金不能退,到目前为止,本人的150多万房款仍然被扣在XX地产有限公司,本人决定起诉XX地产有限公司,请问胜诉机会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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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第二,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两者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建议带上材料约见本人详谈或致电本人咨询,本人系相城区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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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带上合同等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会更好。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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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办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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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给你回复。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可以要回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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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