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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卖家三月底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房产总价95万元,预付定金5万元。违约金合同表明房价的百分之十,现在卖家不肯卖,违约金只肯付5万元,我该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17-12-08 08:52: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按合同处理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合同的效力,并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除外(比如房屋已经过户到其他善意第三人名下等)。相关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以下情况算违约金 一种情况:如果房主未按签署合同履行承诺,应当退还押金及同等款的违约金 1、主要表现在房主将房屋再租他人, 2、房主未到合同期选择自用 二种情况: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 1、主要表现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权租用, 2、房租最后缴付期限未交房租, 3、在房屋内有违法行为
  • 你好,可以要求买房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你;当然了若你不想继续买这套房,你也可要求卖方返还定金给你并要求其按照房价的10%向你支付违约金。
  • 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可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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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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