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2017年1月2日在我们厂,受了工伤,我是2015年4月13日进的厂,厂里发放2017年2月工资时,只发放了我1510的底薪,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7-03-09 17:45: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应当按照实际工资支付工伤期间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治愈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级别出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工,医疗终结后评残,按等级赔偿,如有困难可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沟通。
  • 在停工留薪期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原工资待遇。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