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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小时计时制,加班费另算。现公司强行改为计件工资,合同未变更,收入大幅减少。加班加点地干才1千多,扣除保险、公积金后只有几百元,甚至未达到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休带薪假无工资。以前计时工资扣除保险、公积金后有3千多。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若要与公司打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劳动纠纷
2017-03-07 21:16: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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