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是天然的,不因父母离婚或是否照顾、抚养子女而改变,它是一种血缘关系,是一种社会伦理关系,当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只是对上述各种关系的体现,但远不是上述各种关系的全部。
要给母亲多少赡养费?如光从物质义务来说,正如楼上所说的,“让她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就可以了”。但对于你母亲来说,她现在最需要的可能不是这点金钱,而是精神安慰。很容易想像,当初她哺育你们的时候,除了供给你们物质(食物、衣着)以外,付出了多少精神心血,否则你们仅靠父亲决不可能如此顺利成长,更不用说她十月怀胎与你们之间的血肉联系了。
按法律规定,只要父母子女之间有血缘联系,而不管父母有无对子女尽过抚养义务,子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这是剥去了情感和伦理的硬蹦蹦的法条。但我想我们的生活中不能只乘下法条。
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见,丝毫没有对你们行为、思想的评论意思,如有不当,请谅解。
此权当我的解答。